出血性肠炎的治疗一般采用内科治疗,治疗原则是减轻消化道负担、纠正水和电解质紊乱、改善中毒症状、抢救休克、控制感染和对症治疗。
(1)内科治疗
①一般治疗:起病后就应禁食,完全卧床休息,这样有利于胃肠道休息。待呕吐停止,肉眼血便消失,腹痛减轻时方可进流质、半流质、少渣食,逐渐恢复到正常饮食。恢复饮食宜谨慎,过早摄食可能影响营养状态,延迟康复。腹胀和呕吐严重者可作胃肠减压。
②纠正水电解质紊乱:由于吐泻、进食少,容易发生脱水、电解质紊乱(如缺钾、缺钠等)和酸中毒,因此,应根据病情合理确定输液总量和成分。
③抗休克:本病易导致休克,是引起患者死亡的主要原因,早期发现休克并及时处理休克是治疗本病重要环节,并应迅速补充血容量,改善微循环。除补充晶体溶液外,应适当输血浆、新鲜全血或人体血清白蛋白等胶体液。
④抗生素:在医生的指导下对症使用。
⑤抗毒血清:采用Welchii杆菌抗毒血清 42000~85000单位静脉滴注,有较好疗效。
(2)外科手术治疗
经内科治疗无效,出现下列情况时可考虑手术治疗:
①肠穿孔;
②严重肠坏死、腹腔内有脓性或血性渗液;
手术方法:
①肠管尚无坏死或穿孔者,可予普鲁卡因肠系膜封闭,以改善病变肠段的血循环;
②病变严重而局限者可作肠段切除并吻合;
③肠坏死或肠穿孔者,可作肠段切除、穿孔修补或肠外置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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